3月24日,为深入学习领会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严格依据法典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自然资源部举办2026年生态文明大讲堂第三讲,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薇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实施作辅导讲座。“一部两局”在京班子成员参加学习。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黄薇在讲座中系统阐述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意义、总体考虑、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建议。她介绍,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内在要求。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纲和魂”,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黄薇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既保持法典体系稳定,又为单行法完善和未来发展留出空间。法典总则编明确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生态保护编设立“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专章,既落实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也为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安排。建议抓紧做好配套规定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大讲堂以现场和视频结合方式举行,“一部两局”机关司局(部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干部参加学习。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