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海论丛 | 2026年第07期 小岛国发展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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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读者快速了解海洋发展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最新研究成果,中心推出“韬海论丛”栏目。以期通过专题形式探讨热点问题,多角度反映专家观点,为关心海洋研究的学者提供最新资讯。

本期专题:
小岛国发展与合作
论题速览
01
中国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路径的优化
02
未来十年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前景展望
03
区域国别视角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机制
04
气候外交与太平洋岛国的角色塑造
1
【论点撷萃】
作为“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中国历来重视支持小岛国的发展,帮助小岛国应对挑战、实现自主发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重点援助领域,聚焦小岛国的经济多元化,支持小岛国发展数字经济,继续帮助小岛国提升优势领域的加工能力,继续支持小岛国绿色经济发展;第二,进一步提升小岛国对于援助项目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一方面,进一步提升援助项目设计、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小岛国的主导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援助资金的“探路者”作用,拓展与当地资金的合作;第三,以气候变化领域为支点,扩大三方合作,帮助小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提升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全球南方”影响力。
——宋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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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界定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下简称小岛国)共有39个,这些国家受海平面上升及地理因素的影响,发展脆弱性显著。在发展过程中,小岛国十分注重通过集体协调来凝聚发展共识,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作为“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中国历来重视支持小岛国的发展,一直致力于帮助小岛国应对挑战、实现自主发展。
一、强化重点援助领域,聚焦小岛国的经济多元化
中国需进一步完善对小岛国的援助策略,提升援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当前小岛国对数字经济、农业和绿色经济发展有着迫切需求,中国援助亟需突出重点,支持小岛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一)支持小岛国发展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且小岛国对发展数字经济需求较高,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尤为关键。一方面,中国应加大力度支持小岛国建立更加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中国可以凭借全球领先的电信技术,加强对光纤骨干网、宽带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的援建,帮助小岛国降低通信成本,弥合农村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数字鸿沟,进而促进各行业信息化的普及。另一方面,注重提升小岛国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能力。中国援助应加强对数字技术相关课程和培训的支持力度,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助力数字创新中心的建设,以小岛国的市场需求为导向帮助小岛国强化数字技术研发应用。
(二)继续帮助小岛国提升优势领域的加工能力
一方面,小岛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中国应重点帮助它们增强在海洋领域的发展能力。可考虑通过援建渔业码头和水产品加工存储综合设施等,提升捕捞量。鼓励中国企业与小岛国企业共同开展项目,促进产业链升级。另一方面,农业是小岛国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中国应重点帮助它们增强农业加工能力。以援助资金引导中国企业进入农业加工领域,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多样性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小岛国实现农业产业链的突破性发展。
(三)继续支持小岛国绿色经济发展
小岛国大多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美丽的自然风光,因此文旅业在带动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一方面,提升旅游业发展吸引更多国际游客,增加外汇收入。中国可帮助它们开发旅行项目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利用中国在旅游方面充足的发展经验,助力做好旅游发展规划和设计;鉴于中国民众对很多小岛国的了解程度相对较低,中国可与其联合举办相关的旅行推介活动,引导国内文旅公司与相关方开展合作,联合打造旅行精品项目。另一方面,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为小岛国提供中国绿色技术助力。尤其应发挥中国在太阳能、风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全球领军优势,帮助小岛国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推动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
二、进一步提升小岛国对于援助项目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
中国在援助时可进一步加强与小岛国的沟通与协调,扩大利益相关方参与,同时注重培养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缓解小岛国的债务压力。
一方面,进一步提升援助项目设计、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小岛国的主导性。首先,进一步加强双方管理部门交流,提升与小岛国的政策执行层对接。通过定期沟通协商,确保双方在援助项目中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充分考虑。共同设计援助项目以确保其实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同时也符合双方战略目标。加强对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升援助项目的执行效率,并且要定期同步项目进展,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共同评估项目效果,为未来合作提供宝贵经验。同时,建立紧急联络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确保援助项目不受影响,顺利推进。其次,需扩大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不仅要合理规划、有的放矢,而且还要配套相应的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项目,确保当地人员对上述项目能够有效维护、管理和运营,这就需要扩大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与当地企业和政府机构扩大合作,针对不同的营商环境制定相应的运营策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效益。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援助资金的“探路者”作用,拓展与当地资金的合作,旨在缓解小岛国债务压力的同时,提升小岛国的参与度。当前很多小岛国的债务问题日益凸显,通过精准投放援助资金,与当地开展资金合作,能够帮助小岛国更好地应对债务问题。一方面,可考虑根据项目的类型和需要,将无偿援助、无息贷款以及优惠贷款三种援款形式进行灵活地搭配组合。对于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考虑在第一阶段使用无偿援助资金支持农产品的示范种植,在大规模推广和商业化运作阶段,可以引入贷款进行支持,从而增加项目后期的市场动力,促进价值链的延伸。对于电网等具有经济收益的项目,以优惠贷款为先导,适当吸引商业资本的投入,通过公私伙伴关系(PPP)和建设—运营—移交(BOP)等渠道相结合,从而扩大资金规模,带动商业化运营,进而最大程度上为小岛国的国家建设提供支持,待项目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即可以灵活的模式撤出,既保证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又有效减轻了小岛国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开展资金合作,激发当地的自主发展能力。可以尝试推动对外援助资金与小岛国的主权财富基金开展合作,共同推动重大产能项目落地,使其能更加自主地规划和实施发展策略,同时缓解应对小岛国的债务偿还压力。
三、以气候变化领域为支点,扩大三方合作
气候变化问题是小岛国面临的最迫切的发展问题,也属于低政治领域,中国可以气候领域为重点,拓展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三方合作,不仅可以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协力提升小岛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可以通过良性互动促进外部环境的改善。
(一)帮助小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结合中国与美、日、澳、新的比较优势,在可再生能源、绿色农业、自然灾害应对和韧性社区建设等领域可以共同设计三方合作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小岛国可持续发展。一是在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日本对小岛国清洁能源投资具有资金和技术优势,中国可与日本在这一领域开展三方合作,通过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小岛国的能源自给率;二是在绿色农业领域,中美两国各具技术优势。中美可通过技术共享和联合研发等方式,将智慧农业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小岛国,帮助小岛国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三是在自然灾害应对方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气候和灾害韧性支持领域经验丰富,可与澳、新在该领域开展三方技术合作,借鉴澳、新在气候和灾害韧性支持方面的先进经验,为小岛国提供定制化的气候应对方案。
(二)提升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全球南方”影响力
全球气候治理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发展,也深刻影响着国际格局。小岛国属于“全球南方”国家,支持其气候应对能力建设不仅能促进小岛国实现“韧性繁荣”,而且对提升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影响力也有一定助力。一方面,美国的“退群”行为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全球气候行动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有能力在美国“退群”后进一步展示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领导力,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向前发展。中国尤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主张坚持《巴黎协定》的原则、规定和授权,确保不重新谈判或改写《巴黎协定》相关规定。因此,中国应在拓展对小岛国气候援助的基础上,与澳、新、日拓展共识空间,提振多边主义、增强联合国气候治理合力,旨在推动以小岛国为代表的“全球南方”国家在气候议题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的提升。
*节选自《提升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韧性:中国援助面临的挑战及优化路径》,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5年第10期,作者宋微,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陈雨萌,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
2
【论点撷萃】
未来十年中国应继续推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努力开启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的下一个“黄金十年”。中国应继续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同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务实合作,凝聚共识、共谋发展。首先,应加强战略设计,巩固拓展与太平洋岛国蓝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次,要不断开拓地方政府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空间,提升合作效率;最后,应与太平洋岛国探索在应对气候变化、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能源开发等关键领域的创新模式,强化海洋治理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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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十年,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海洋治理领域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当前全球海洋治理形势严峻、域外国家势力干扰及太平洋岛国内部不稳定均成为双方海洋治理合作的挑战。因此,未来十年中国应继续推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努力开启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的下一个“黄金十年”。
一、巩固拓展蓝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应加强战略设计,巩固拓展与太平洋岛国蓝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其一,在双边合作层面,一是双方应加快夯实蓝色合作共识,通过搭建中国—太平洋岛国领导人集体会晤机制等高层对话方式加强沟通。二是加快促进蓝色经济发展,中国应根据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实际需求与存在问题,提倡与发展更具包容性、韧性的蓝色经济,尤其是加快双方海洋产业领域优势互补、不断挖掘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安全监测以及海洋可再生资源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空间。三是应考虑加大对太平洋岛国的海洋经济援助与民生扶持力度,将援助侧重点向当地渔民、岛民生存条件倾斜。其二,在区域合作层面,当前双方在区域海洋治理中面临协作能力不足、协调程度不够等问题,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应加快建设多层次海洋治理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主体之间协调合作。其三,在全球合作层面,一是中国应针对太平洋岛国迫切关注的海洋治理议题,在国际社会上为太平洋岛国发声。二是中国应加强同太平洋岛国域外大国之间的沟通与协商,在解决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问题上展开积极合作,减少不必要纷争与摩擦。三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同属全球南方国家,拥有相同的政治诉求与相似的发展道路。因此,双方应在全球海洋治理重大议题上保持立场一致,共同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规则与技术标准制定,努力树立海洋治理的“南南合作”典范。
二、开拓地方政府海洋治理合作空间
随着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地方政府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日益紧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地方政府与太平洋岛国开展海洋治理合作仍面临对口援助水平亟待提升、平台拓展不足以及合作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未来十年应不断开拓地方政府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空间,提升合作效率。
其一,聚焦典型城市,提升对口援助水平。一方面,应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鼓励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沿海省市凭借地缘和经贸合作优势,开拓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渠道,尤其是聚焦重点海洋产业领域,优化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能源开发等优势领域布局,带动中国各地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根据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现状与实际需求开展对口援助,支持并鼓励地方政府在太平洋岛国建立对口援助示范中心与协调机构,加快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公共卫生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规划,切实提升对口城市援助水平。其二,拓宽地方政府海洋治理合作渠道。地方政府应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太平洋岛国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开展援助建设,积极拓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对口海洋治理合作渠道,扩大缔结友好关系的城市规模。其三,加大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面向太平洋岛国的海洋投资合作,支持远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业等龙头海洋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太平洋岛国大型海岛基础设施工程承包、海底矿产等资源、能源的联合开发与利用。另一方面,应为“走出去”的涉海企业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境外投资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
三、创新海洋关键治理领域合作模式
太平洋岛国由于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普遍缺乏独立应对海洋自然灾害、抵御风险和维持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中国应与太平洋岛国探索在应对气候变化、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能源开发等关键领域的创新模式,强化海洋治理深度合作。
其一,提升海洋气候治理合作韧性。助力太平洋岛国海洋气候治理,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践行“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体现。当前太平洋岛国气候治理需求日益迫切,中国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立足国家层面,中国应继续凝聚海洋气候治理合作共识、开展气候治理能力建设培训,提升太平洋岛国气候治理能力。二是立足区域层面,中国应遵循《太平洋计划》和《太平洋地区主义框架》,并借助太平洋共同体平台参与太平洋地区海洋气候治理合作。三是立足全球层面,中国应发挥在国际海事组织(IM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机构的作用和影响力,提升在涉及太平洋岛国气候变化援助项目中的参与度。其二,深化区域性海洋防灾救灾合作。一方面,应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推动与太平洋岛国共建海洋防灾减灾的合作机制,开展海洋灾害风险防范与应用;另一方面,在具体防灾减灾合作方面,应针对太平洋岛国实际情况,以中国—太平洋岛国防灾减灾合作中心等平台为载体协助太平洋岛国政府评估涉海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同时以培训方式提供中国沿海地区防灾减灾的组织管理与制度经验,研究与制定太平洋岛国海洋防灾减灾的有效策略。其三,联合开展海洋生态治理修复项目。双方应开展以下治理合作:一是关注海洋污染治理、珊瑚与红树林培育、海洋深海矿产资源开发等具体领域的生态协同治理,遏制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二是强化海洋可持续发展技术研发,延缓海洋生态资源枯竭进程;三是加强海洋生态治理相关法律规制建设,约束涉海企业及机构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行为。
四、充分激发海洋人文交流合作活力
海洋文化繁荣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程,贵在久久为功、协同发力。未来十年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应充分调动各方海洋文化元素,激活海洋人文交流合作活力。
其一,促进双方海洋文化与教育交流。一是在与太平洋岛国开展海洋文化交流时应重视太平洋岛民传统知识和文化,充分尊重并借鉴其海洋治理模式与理念。二是拓展海洋文化交流合作渠道,紧紧围绕古丝绸之路、古船模、古海图等海洋文化主题以及人类文化遗产开展文化交流。三是支持海洋教育能力建设,扩大太平洋岛国来华人员研修与培训规模,充分汇聚国内外海洋优势教育资源拓展海洋教育合作空间。其二,建立双方海洋科技合作机制。一方面,中国应在现有合作机制基础上完善与太平洋岛国海洋科技合作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定期的海洋科技沟通协调机制、项目评估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快推进中国—太平洋岛国海洋科技产业园建设,在南太平洋地区建设一批海洋科技合作基地。其三,拓宽华侨参与海洋文化交流渠道。中国应加强南太平洋地区的华侨、华人社团与中国地方政府外事部门的海洋人文合作,鼓励当地华侨当好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文化交流的“民间大使”。其四,发挥海洋智库的宣传引导作用,深化国内海洋智库与太平洋岛国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其五,促进太平洋岛国的“内外联通”。尽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在太平洋岛国实施之后海洋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仍存在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因此,应加大对口援助海洋交通基础设施如港口、船舶、冷链等建设,不断提高太平洋岛国总体海运服务能力。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海洋治理形势波诡云谲,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强海洋治理合作。展望未来十年,中国将继续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同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务实合作,凝聚共识、共谋发展,携手共建更加紧密的中国—太平洋岛国海洋命运共同体,开创海洋治理合作新的“黄金十年”。
*节选自《2014—2024年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合作黄金十年:回顾与展望》,原刊于《区域国别学刊》2025年第6期,作者于艳文,系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史春林,系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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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国别视角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机制
【论点撷萃】
由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通常被归为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列,在应对自然灾害与金融危机时具有脆弱性,并且缺乏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有效应对目前全球气候急剧变化的趋势,体现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危机方面,其生态脆弱、资源桎梏、灾害频发;在蓝色经济下的瓶颈方面,其海洋污染、产业发展受阻。在区域国别视角下,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出发展对策与展望:其一,大国对周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援助行为的区域内单向援助机制;其二,通过精准援助的方式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起贸易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的跨地区中外合作机制;其三,通过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的全球层次合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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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目前正经受着可持续发展的挑战,由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通常被归为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列,在应对自然灾害与金融危机时具有脆弱性,并且缺乏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有效应对目前全球气候急剧变化的趋势。
一、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危机:生态脆弱、资源桎梏、灾害频发
全球变暖的直接结果包括严重和频繁的气旋、风暴、洪水、干旱和海平面加速上升。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在全球平均气温每十年升高0.1摄氏度的情况下,大多数小岛屿国家将面临每年约2毫米的海平面上升速率。39个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居住着6800万人,陆地总面积约为116万平方千米,专属经济区的海洋总面积约为1265万平方千米,这些天堂般却因其自然条件和经济等因素濒临灭绝的土地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悲惨影响极其敏感。以孟加拉国为例,海平面上升每增加1米,其被淹没17%的领土面积。一个国家的存在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是:人民、人民所定居的土地、一个政府和一个主权的政府,气候变暖所引发的海平面上升将淹没国家的部分甚至全部领土,其所带来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不仅会威胁到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命财产,也会影响到世界各个国家和组织对其援助行为的进行。除了对于人类的威胁,也会驱使海洋生物离开栖息地甚至灭绝,造成海洋资源桎梏,这不仅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威胁,还会间接影响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用来维持生计的产业——渔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全球气候的变化也使得小岛屿国家自然灾害频发,飓风“伊万”在2004年给作为世界第二大肉豆蔻出口国的格林纳达造成严重农业经济损失,飓风“艾尔玛”在2017年给加勒比地区以及周边国家造成极大破坏。根据仙台框架监测的数据,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受灾后死亡率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受影响的人口是其他国家的三倍多,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在过去的50年中,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灾害成本极高,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达1530亿美元,然而只有39%的国家拥有多灾害早期预警系统。
(二)蓝色经济下的瓶颈:海洋污染、产业发展受阻
大部分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因被海洋包围,日常生产生活都需要以海洋为媒介,对海洋的依赖程度极大。世界银行将蓝色经济定义为“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造福经济、生计和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海洋污染成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蓝色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近90%的废品被运往垃圾填埋场,因其污水治理系统有限,造成的污水不合理的处理,使得污水入海造成严重的海水污染。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污染源,除废水之外,还有废品、市政污染物、化学危险物和核能污染物等。大量的污染入海不仅会对海水造成污染,同时还会侵蚀沙滩、红树林和沼泽地等,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也间接对以海洋产品为基本事物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造成破坏。目前,在蓝色经济的背景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产业的发展也面临严重的威胁,第一产业渔业和农业的发展易受气候变化的影响,自然灾害频发且危害破坏力极强会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破坏,海水变暖、海洋污染等会给渔业海洋生物勘探等海洋相关产业带来不确定因素,这些都将成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发展蓝色经济的瓶颈。
二、区域国别视角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发展对策与展望
目前,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由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小岛屿国家自身需要对其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制定适应战略,但因他们自身发展水平有限,无法独自应对目前的挑战。在目前区域国别交叉学科成立的背景下,可以采取多方援助的形式来帮助小岛屿国家共同应对其挑战,强化国家间友好关系,积极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出应对策略。
(一)区域内单向援助机制
单向援助行动是指大国对周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单方面的援助行为,以南太平洋岛国为例。南太平洋地区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集中的地区之一,南太平洋小岛屿国家包括除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外所有大洋洲国家,这些国家具有典型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属性。澳大利亚作为南太平洋岛国的最有力的外援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实现同其他国际行为体的协调与合作,对其周边南太平洋岛国采取单方面援助行为,采用政府援助、气候融资、加强科研研究等方式对其进行援助,政府部门通过提供资金和防灾减灾等技术对小岛屿国家的气候问题和灾前预警、灾时援助以及灾后监测等方面提供帮助,气候融资主要是通过绿色气候基金以及和世界银行等进行合作对南太平洋岛国提供帮助,同时科研机构将针对小岛屿国家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有效地解决当地面临的问题。
(二)跨地区中外合作机制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为了努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同构建蓝色合作伙伴关系,与太平洋、印度洋等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合作机制,通过设立论坛、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多边外交的作用,通过精准援助的方式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起贸易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根据相关报告,自2011年以来,中国对南太平洋小岛屿国家的援助和优惠贷款达到13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澳大利亚的对南太平洋岛国的第二大援助国。近年来,我国与印度洋岛国的交流合作也在持续推进,同南亚国家马尔代夫和非洲国家科摩罗、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和塞舌尔等的合作交流都实现了从零到有的突破。未来,我国有的放矢,精准援助,通过实地调研、技术监测等方式了解当地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并充分发挥我国在海洋监测、灾害预警等方面的优势,与更多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全球层次合作展望
未来,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优先加强自身抵御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通过协调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考验,并为子孙后代保护其社会和生态系统。全球也应携起手来共同应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加强学术、技术交流,深化经济贸易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
*节选自《区域国别视角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机制》,原刊于《大连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作者王辉,系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院长,教授;杨若琦,系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硕士。
4
【论点撷萃】
无论是从实力视角还是关系视角来看,太平洋岛国具有无可争议的小国特质,在气候外交领域获得了全球公认的影响力。第一,在实现地区主义目标上,对“蓝色太平洋守护者”的角色塑造,该角色强调太平洋岛国对地区共同利益的维护和对地区生态系统的保护责任;第二,在聚焦全球特定规范上,对“国际气候道义引领者”的角色塑造,强调太平洋岛国不仅是气候变化的直接受害者,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积极参与者和规范塑造者,体现了其角色定位与气候变化领域全球性规范的高度一致性;第三,在瞄准大国战略关注上,对“气候变化治理推动者”的角色塑造,体现了其在角色塑造过程中对关键大国战略关注的观察和结合。
——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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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择太平洋岛国的气候外交作为案例对角色塑造的“三重一致”框架进行验证,原因包括两方面。第一,无论是从实力视角还是关系视角来看,太平洋岛国具有无可争议的小国特质。第二,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外交领域获得了全球公认的影响力。
一、实现地区主义目标:“蓝色太平洋守护者”的角色塑造
太平洋岛国气候外交的第一个关键角色是“蓝色太平洋守护者”。该角色强调太平洋岛国对地区共同利益的维护和对地区生态系统的保护责任。通过这一角色塑造,太平洋岛国成功地将国家层面的气候脆弱性提升为地区集体关切,形成了地区气候外交的统一立场和行动合力。
“蓝色太平洋守护者”是对地区集体身份的战略性建构。2014年7月,太平洋岛国论坛领导人通过了《太平洋地区主义框架》,标志着太平洋岛国首次就南太平洋地区主义的战略愿景、价值观和目标达成一致,该框架强调共同认同、资源共享和国家努力的互补性,强调该地区的海洋和岛屿资源、文化多样性、善政、人权、性别平等以及作为和平稳定的社区的重要性。框架为太平洋岛国加强地区合作并对地区优先事项进行高层次讨论提供了政治基础,也是太平洋岛国开展小国大外交的重要前提。2017年9月,第48届太平洋岛国论坛将“蓝色太平洋:我们的岛屿之海——通过可持续发展、管理和保护实现我们的安全”作为主题,时任萨摩亚总理图伊拉埃帕·马利埃莱戈伊作为论坛主席发表讲话,他指出,“蓝色太平洋”将利用海洋作为太平洋地区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发展转型的驱动力,为深化太平洋区域主义注入新的活力。马利埃莱戈伊还特别强调了地区主义助力气候外交取得的巨大成就:成功推动可持续条款14列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简称《2030议程》)。《2030议程》可持续条款14(SDG14)是全球范围内首个专门聚焦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可持续发展以及小岛国海洋权益的国际发展目标,对以“小岛屿、大海洋”为特点的太平洋岛国而言利益高度相关。2022年7月,太平洋岛国论坛提出《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以地区主义为基础列出七大议程,对“蓝色太平洋守护者”的角色塑造更加形象和具体。
“蓝色太平洋”概念借助地区主义的力量超越了传统的“小岛国”叙事,突出了太平洋地区作为全球最大海洋空间的重要性,不仅为气候外交提供了地区凝聚力和集体认同的基础,还为太平洋岛国参与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奠定了战略基础。2015-2025年间,太平洋岛国相继通过了包括《气候变化苏瓦宣言》、《博埃宣言》、《凯托阿宣言》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区域性宣言和框架文件确立了太平洋岛国在气候议题上的集体立场,从地区认同叙事到地区治理倡议、从地区新安全观到对地缘政治新环境的应对策略,太平洋岛国的角色塑造伴随着地区主义的发展不断深化和明晰。
二、聚焦全球特定规范:“国际气候道义引领者”的角色塑造
太平洋岛国气候外交的第二个关键角色是“国际气候道义引领者”。这一角色强调太平洋岛国不仅是气候变化的直接受害者,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积极参与者和规范塑造者,体现了其角色定位与气候变化领域全球性规范的高度一致性。通过这一角色塑造,太平洋岛国联合其他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成功地将自身经历转化为全球规范演进的道德力量,在国际气候政治中获得了超越其物质实力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国际政治经济制度建构上,大国占据了话语权和主导权,小国不同程度地远离权力中心,话语权有限,这是“权力政治”世界中大多数小国的命运。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更是如此,太平洋岛国受到的气候变化威胁长期以来未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为了占据气候道义制高点,太平洋岛国积极塑造“国际气候道义引领者”的角色,采取了联合自强以及在多边舞台发声的方式影响气候变化领域的全球性规范。
1990年,第二届联合国世界气候大会在日内瓦召开,24个小岛屿和沿海低地发展中国家联合成立了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至今联盟成员已经覆盖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加勒比海、地中海和中国南海等海域,SIDS是其主要成员国。自成立以来,该联盟已经成为气候变化领域代表SIDS的影响力最大的群体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挑战方面,不仅提供智力领导,还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被誉为“道德的声音”。
在AOSIS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影响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规范一直是其重要目标。回顾联合国气候大会AOSIS的利益诉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要求国际社会关注其生存权;要求国际社会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援助;要求国际社会承认成员国的环境移民权。在SIDS的共同努力下,太平洋岛国成功推动了1.5℃气候目标的确立。
此外,AOSIS在推动“损失与损害”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损失与损害”是指气候变化导致的无法通过减缓和适应措施避免的负面影响,对环境脆弱的小岛屿国家而言该议题至关重要。
三、瞄准大国战略关注:“气候变化治理推动者”的角色塑造
太平洋岛国气候外交的第三个关键角色是“气候变化治理推动者”,这一角色强调太平洋岛国将气候变化议题战略性地嵌入其与关键大国的双边关系中,体现了其在角色塑造过程中对关键大国战略关注的观察和结合。近年来,太平洋岛国成功地将气候变化从边缘议题转变为其对外关系的核心议程,从而获得了大国在政策、资金、双多边机制中的支持,显著提升了气候外交的效能。
太平洋岛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可以追溯到1988年第19届南太平洋论坛(现太平洋岛国论坛)的领导人会议上,会后公报指出,论坛对南太平洋气候变化及其可能给该区域国家带来的严重社会和经济危害表示关切。自此以后,气候变化成为历届太平洋岛国论坛的必选议题之一,出现在了每一次论坛公报中。然而,从外交效能的视角来看,直到21世纪初,太平洋岛国的气候影响力仍然局限在南太平洋地区,原因之一就是该议题缺乏大国的战略关注。
2014年11月12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该声明明确表示,中国和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上需要发挥重要作用,两国还就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各自的初步规划。该声明也为次年《巴黎协定》的最终签署奠定了基础。此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多次在联合国、国情咨文中呼吁全球采取集体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并深度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进程。中国政府于2020年提出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于2021年发表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指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关乎人类前途命运。”
中美两国对气候变化议题的重视为太平洋岛国在双边和多边层次推动气候治理提供了空间和机遇。太平洋岛国“气候变化治理推动者”的角色定位与中美两国这一时期战略目标相契合,因此获得了中美两国从双边到多边的支持,气候变化成为太平洋岛国和大国双边关系中的优先议题。与此同时,大国战略关注的变化也可能成为制约其外交效能的不稳定因素。美国和澳大利亚分别作为全球性大国和地区性大国都经历了由于执政党变化所引起的气候政策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太平洋岛国推动气候外交产生了周期性影响。尽管受到大国气候政策和战略时机的影响,由于太平洋岛国在塑造“气候变化治理推动者”的角色方面奉行长期主义,依然获得了跨越周期的气候外交影响力。
*节选自《小国何以大外交?——一个基于角色塑造的分析框架》,原刊于《当代亚太》2025年第6期,作者秦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澳大利亚、新西兰与南太平洋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


编辑:陈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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